摘要:
由于种种原因,目前我国在精神分裂症的临床药物治疗中常倾向于使用多种药物联合治疗,这不符合世界各国精神分裂症治疗指南中推荐的单一药物治疗原则.2004年美国精神病学会(American Psychiatric Association)的精神分裂症治疗指南(第2版)[1]中明确提出急性期和稳定期的治疗均建议单一用药,联合用药建议在特殊的临床状况中使用,如紧张症、焦虑和激越时合并使用苯二氮(卓)类,抗抑郁药用于合并抑郁和强迫症状时,反复、严重的敌意和攻击可合并使用心境稳定剂,但这些合并使用均需要监测其不良反应和药物的相互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