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卫生部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于2002年1月21日联合颁布的《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提出药学部门要建立以患者为中心的药学管理工作模式,开展以合理用药为核心的临床药学工作,参与临床疾病诊断、治疗,提供药学技术服务,提高医疗质量[1-3],并要求医疗机构逐步建立临床药师制.经过2007年卫生部临床药师制试点的工作,我院于2010年7月成为第3批卫生部临床药师培训试点基地,并于同年10月1日开始培训第一批临床药师学员,目前3个专业共6名学员正在培训,培训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初步的阶段性成果和一些带教经验.现将我院临床药师培训基地开展工作的体会总结报道如下.